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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:客票变更、退票与退款办理时限

《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》对客票变更、退票及退款办理时限作出要求。

编辑组 6 分钟阅读 2026-07-29

《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》由交通运输部以2021年第3号令公布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,旨在加强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,保护旅客合法权益。

适用范围与监管主体

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承运人、机场管理机构、地面服务代理人、航空销售代理人、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、航空信息企业从事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活动,均适用本规定。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,地区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监督管理。

客票变更与退票的服务规定

承运人应将客票销售、客票变更与退票、行李运输等相关服务规定准确提供给航空销售代理人,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擅自更改这些规定。

一架中国民航客机在跑道上准备起飞

退票类型与退款时限

非自愿退票是指因航班取消、延误、提前、航程改变、舱位等级变更或者承运人无法运行原航班等情形,导致旅客退票的情形。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,上述时间不含金融机构处理时间。